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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菲特選擇權

巴菲特一邊警告衍生性商品是「金融大規模毀滅性武器」,波克夏卻用選擇權收了數十億美元權利金。矛盾嗎?其實不。本文用他 1993 年折價買可口可樂、以及賣出 15-20 年長天期指數賣權兩個真實案例,拆解股神「永遠只當賣方、只在條件對自己有利時出手」的收租哲學,以及散戶能學到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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